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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没有统一日期。多数省份从 7 月 1 日起执行新年度基数,也有省份从 1 月 1 日起执行。具体以当地人社、税务部门每年发布的《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》为准,通常在下半年公布。
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%–300% 确定。工资低于下限按下限缴,高于上限按上限缴,在区间内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。社平工资每年上涨,上下限通常同步上调。
要。新基数公布后,若按新基数应缴金额高于已缴金额,1 月至执行月之间的差额需补缴,一般由单位统一办理,个人部分从工资中补扣;反之则退费或抵扣。这也是很多人下半年发现社保扣款变多的原因。
会。个人缴费按基数比例扣,基数上调后养老、医疗、公积金个人部分都会增加,到手工资相应减少,但公积金和养老个人账户余额同步增加。
只有工资低于下限时才按下限。工资高于下限却按最低基数缴属于少缴,可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补缴。
新入职一般按首月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核定,次年再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,具体以参保地规则为准。